在中国的时间问题上只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例外。新疆自治区革委会办公厅在1977年向全区发出通知:全区工作、开会等一切作息只用乌鲁木齐时间(UTC+6)。九年后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,从1986年2月1日起,全疆使用乌鲁木齐时间,凡必须使用北京时间的单位,在行文时要说明是北京时间。
直到现在,新疆仍然会使用当地的乌鲁木齐时间。新疆广播电视节目报上的新疆地方台节目用乌鲁木齐时间列出,中央台节目会特别注明是北京时间。而学校上课和政府办公一般使用乌鲁木齐时间。